1.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、政策,及学院的各项规定,主持系的全面工作,决定、实施、处理本系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;
2.主持制订系有关管理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、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总结;
3.主持教学、教育改革工作,主持专业建设与专业开发工作。审查专业申报计划、课程安排计划与教师授课安排计划,检查教学进程,指导教学管理、考核教学质量;
4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工作。主持制定师资培训计划,确定教师的推优评先与表彰、奖励,根据学院规定安排教师进行培训、申请师资引进;
5.主持系学术及教研、科研工作。制订教研、科研计划、组织开展教研、科研活动。审查、评议、推荐教师职称资格的申报;
6.负责系创收与财政开支计划,决定系收入分配方案;
7.在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,调整、调配系教职工的工作;
8.主持系务会议,协调全系各部门工作,以及与其他部门沟通和工作协调;
9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